迈威生物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零缺陷”通过哥伦比亚 INVIMA GMP 现场检查

上海 2025年7月2日 /美通社/ — 迈威生物(688062.SH),一家全产业链布局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已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INVIMA)针对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 9MW0311(Prolia® 生物类似药,国内商品名:迈利舒®)和 9MW0321(Xgeva® 生物类似药,国内商品名:迈卫健®)的 GMP 现场检查。现场审计结束即获得 INVIMA "Compliance" 结论。这是迈威生物生产线首次通过海外监管机构的 GMP 现场检查。

哥伦比亚是拉美市场战略国家之一,人口约 5,000 万,拥有严格的药品监管体系,审评标准高度参照 FDA、EMA 及 WHO 等国际权威组织机构,在南美洲认可度较高。迈威生物此前已就两款地舒单抗注射液在哥伦比亚市场达成战略合作。哥伦比亚审计官对泰康生物的厂房设施、质量体系、生产、仓储、检测和放行等全流程环节开展了为期 5 天的深度检查,并对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给出了高度评价和肯定。

迈威生物董事、高级副总裁、董秘胡会国表示:"哥伦比亚 GMP 检查体系近年来是公认的新兴市场最严格的监管体系之一,此次以‘零缺陷'结果当场通过 GMP 现场检查,是迈威生物在质量管理体系与生产能力方面所获的又一国际认可,也为产品后续在更多国家的商业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在更多患者中的可及性。"

消息来源:迈威生物

药明合联新加坡基地达成机械完工里程碑,加速生物偶联药全球化布局

中国上海和新加坡 2025年7月1日 /美通社/ — 6月30日,全球领先的生物偶联药物合同研究、开发和生产企业(CRDMO)药明合联(WuXi XDC,2268.HK)欣然宣布,其位于新加坡大士生物医药园的生产基地正式完成机械完工,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这座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的生产基地将全面进入设备及设施调试和验证阶段。预计2025年底,新加坡基地将正式投入运营,并将在2026年开始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of Medical Products,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全面投产后,基地将具备从临床前到商业化的全流程生产能力。

作为药明合联全球化战略的重要部署,新加坡基地建设秉承公司无锡基地的"完美执行"理念和"药明速度",皆在为客户打造敏捷、灵活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按照现阶段产能规划,公司预计创造约500个就业岗位,目前已顺利入职超百人。

药明合联首席执行官李锦才博士表示,"作为药明合联国际化战略布局的‘桥头堡',新加坡基地的快速落成完工,是药明合联‘全球双厂生产'战略的重要支点,该基地将与无锡基地、常州基地、上海基地形成全球协同网络,为客户提供生物偶联药端到端的一站式CRDMO解决方案。该里程碑的加速实现,离不开合作供应商们对该项目的鼎力支持,彰显了公司对全球生物偶联药市场需求的洞察与快速响应能力,展现了全体项目团队的高效执行力和‘药明速度'在海外的强有力延伸。未来,我们将持续夯实技术领先、质量卓越、服务敏捷的一站式生产模式和全球化供应网络,与全球合作伙伴携手,全力推动偶联药物多元化的持续发展。"

作为全球顶尖的整合了抗体中间体、偶联原液及制剂的一站式生物偶联药生产中心,新加坡基地严格遵循国际认证标准,采用先进的模块化厂房设计,集成世界一流的抗体中间体、偶联原液生产线、偶联制剂生产线、工艺科学与技术实验室、质量控制、智能仓储以及公用工程等辅助区域。基地配备国际领先的隔离器灌装线、全自动物料传输系统及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等,支持从小规模临床供应,到高达2,000L抗体中间体/原液生产规模及每年800万瓶制剂的商业化生产的多层级需求,确保不同阶段的客户项目高效推进和药物生产质量达到最高质量标准。

新加坡基地采用全球最高标准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遵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及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制定的GMP标准,实现从抗体中间体、原液生产到制剂灌装的全流程合规管控,确保产品全球放行零障碍。同时,基地广泛应用经过认证的环保产品,并配备严格的回收和废弃物处置系统,助力全产业链更加绿色环保,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

消息来源:药明合联

官宣了!单国洪加入百济神州

“思齐圈”获悉,原武田制药全球高级副总裁、武田制药中国总裁单国洪先生 (Sean Shan) 将于2025年8月18日加入百济神州,出任大中华区、中亚和南亚区域总经理,并向吴晓滨博士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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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国洪

百济神州明确将大中华区、中亚和南亚定位为“关键增长区域”。这一区域横跨多个重要市场:中国本土市场作为百济神州根基与全球最大医药市场之一,仍是其核心增长引擎;而中亚和南亚区域则人口基数庞大、医疗需求增长迅猛,是跨国药企竞相布局的战略腹地。

单国洪的使命,正是主导百济神州在大中华区、中亚和南亚这一关键增长区域的运营与战略发展,同时还将推进构建高效协同的区域运营模式,最大程度响应患者需求,助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深入实施。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9月18日起出任武田中国总裁,全面负责武田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地区)的整体战略及业务增长,同时也是武田成长与新兴市场管理层委员。 

在加入武田之前,单国洪曾出任辉瑞创新集团中国区总经理、阿斯利康中国区副总裁等跨国药企高级管理职位,同时还曾担任辉瑞全球肿瘤委员会,阿斯利康全球呼吸领域品牌委员会成员等职务。

即日起,医保药品结算新规落地

来源:趣学术

作者:颜陆荣


7月1日起,这一重磅新政将开始落地:定点医药机构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溯源码,否则医保将拒绝结算。医保是医疗、医药产业的重要支付方,医保拒付的威慑力极大,这一政策无疑将大大推动该项政策的落地,尤其是对医保药品。


6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在北京调研时明确,药品追溯码采集和应用是今年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7月1日起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全流程记录药品的购进、使用、库存以及追溯码等信息,执行“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


基于此,各省在落地时,还在进一步加码。


今日(6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下发《湖南省创新药品耗材全域智慧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将带码结算进一步拓展到医疗器械。


文件明确表态:推进药品追溯码或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与生产、配送、采购、使用、结算全流程绑定,做到物码同流、一码贯通。并与配送单、入库单、销售单、退货单、结算单等挂钩,与税务电子发票关联,实现带码挂网、带码交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


不止可查串换、回流,

还为比价、诊疗方案对比提供大数据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实际上,从去年溯源码就开始试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从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启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的上传工作。据国家医保局官方公众号消息,截至2025年6月16日,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


当扫码和医保结算挂钩后,无疑将强化政策落地。有了扫码要求后,国家医保局可通过对溯源码显示的异常线索,对“串换”药品、“回流”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串换药品这一场景中,如有药店为套取医保基金,在销售洗发水、洗衣粉等生活用品时,将这些生活用品“串换”为消炎药品、退热药品等医保药品进行结算,这样会出现相关医保药品追溯码在该药店的销售终端被反复扫码上传的情况。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就可以发现该药品销售追溯码被重复扫码的异常情况,并精准锁定违法问题线索。而药店以为既卖了洗发水,还可卖消炎药,实际上多次扫码结算过的消炎药,一笔一笔都被确认为欺诈骗保。


正因为药品溯源码有如此效果,湖南省医保局在最新发布的政策中表态,以药品追溯码或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UDI)为纽带,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支撑,以跨部门联合监管为抓手,2025年,打通医疗、医保、医药等系统应用平台,实现“带码挂网、带码交易、带码使用、带码结算”的全流程数据采集;2026年,覆盖全域医药机构,包含药品耗材供应、分拆、支付、配送全流程的全域智慧管理模式基本建成,实现药品耗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而对药品溯源码的应用湖南省还进一步进行了拓展。湖南表态要做到数据赋能,其中,结合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疾病与用药关联分析,赋能药品耗材使用效果、质量追踪、医学研究;利用药品比价功能,赋能群众选购药品、药店精准服务。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疾病与用药关联分析,即药品使用和疾病诊疗方案真正实现有效对比,哪种诊疗方案更好,所谓质量追踪、医学研究就有了大数据对比的基础。当然,对于药企来说,还影响药品价格,价格对比的情况下,要求药企价格在各渠道实现统一。


药监积极配合,

北京:未赋码不得进入药品经营环节


在医保部门之外,药监部门也开始发力,积极配合医保政策。


2025年1月20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实施指南》《零售药店药品追溯实施指南》,要求上游供应商通过辅助入库系统对接HIS系统实现追溯码数据的传递与验证,实现药品全过程溯源,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月24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开展药品全品种全环节追溯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原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现全部在产品种赋码激活、各级包装单元追溯码关联、追溯信息及时上传等,保障药品各级包装单元可追溯、可核查。自2025年7月1日起,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和零售企业实现全部在售品种扫码追溯工作,医疗机构逐步开展在售品种扫码追溯工作。


5月28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北京市药品经营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除特定药品外,未赋码的药品原则上不得进入药品经营环节。


《方案》明确,要在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范围内,推进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扫码,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逐步构建覆盖全市的全品种全过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形成互联互通完整的药品追溯数据链。2025年7月1日前,全市所有在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应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100%(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


对未赋码的药品,《方案》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稳妥做好历史库存未赋追溯码的各类药品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25年10月底完成,自2025年11月1日起,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暂无赋码要求的药品以外,其他未赋码的药品原则上不得进入本市药品经营环节。

中纪委点名!变相受贿,一院长被判11年

6月25日,中纪委在《三堂会审丨借用房屋还是受贿》一文中,解读了A市(直辖市)B区某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甲被以犯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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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甲,曾任A市(直辖市)B区某医院(国有事业单位)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等职。


违反组织纪律。2021年1月,甲接受下属乙的请托,承诺帮助乙女儿丙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现金1万元。甲最终未能办成此事,也未将该1万元退还。之后,基于此前收受乙1万元,甲又接受乙请托,利用职权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需要指出的是,该起事实中,甲承诺帮助乙女儿调动工作及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违反组织纪律同时,其收受乙所送1万元还构成受贿。


受贿罪。2014年至2024年,甲在担任A市B区某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分管设备、药品和耗材采购、主持医院全面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承包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名下属和医院供货商所送财物折合共计475万余元。


其中,包括前文所述:2021年1月,甲接受乙的请托,承诺帮助乙女儿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现金1万元,甲未办成此事。之后,甲又接受乙的请托,利用职权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


2020年至2021年,甲接受医疗设备供应商戊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直线加速器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为戊提供帮助,2021年8月,甲收受登记在戊名下的房产一套,由甲的儿子丁实际居住,并安排丁与戊形成了“买卖房屋”的银行转账记录(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40万元转给戊,戊取现140万元返还给丁)。


2022年底,甲因担心被查处,将房屋“退还”给戊,并要求戊将该房屋出售后折现给他。2023年9月,戊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变更登记至妻子名下,又于2024年5月将该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200万元,该房产至案发时一直未能出售。经鉴定,上述房产2021年8月市场价值为136.28万元,案发时市场价值为105.77万元。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4年5月10日,A市B区纪委监委对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年5月13日,经A市监委批准,对甲采取留置措施。


党纪政务处分】2024年8月7日,经B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甲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10月18日,B区监委给予甲开除公职处分。


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8月12日,B区监委将甲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B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2024年9月18日,B区人民检察院以甲涉嫌受贿罪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5年3月28日,B区人民法院以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裁定】二审审理中,甲表示服从原判,自愿申请撤回上诉。2025年4月24日,A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甲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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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2021年,甲承诺帮助下属乙的女儿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1万元,甲未办成此事,之后基于此又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上述行为怎样认定?甲安排其子丁居住戊名下房屋后又“退还”的行为如何定性?有意见认为,甲收受戊房屋后“退还”属于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如何看待该意见?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特邀嘉宾

毛云峰: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姚翔: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周家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

钟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21年,甲承诺帮助乙女儿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1万元,甲未办成此事,之后基于此又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上述行为怎样认定?


毛云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案中,甲接受乙请托,承诺帮助其女儿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1万元。虽然甲未办成此事,但已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之后,甲基于此前收受乙所送1万元,又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甲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系典型的受贿行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未经处理”既包括达到定罪标准的未经处理,也包括未达到定罪标准的未经处理。如果行为人多次收受多人小额贿款,虽然每次均未达到受贿罪的追诉标准,但多次累计后达到定罪标准的,也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本案中,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财物共计475万余元,早已超过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故甲收受乙所送现金1万元应计入其受贿数额。


姚翔: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法必先破纪,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首先应用纪律尺子衡量,该行为违反的是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因此应将其放在审理报告“违反组织纪律”部分表述,将收受财物的问题作为情节一并表述。


本案中,甲接受乙的请托,承诺帮助乙女儿调到某医院工作,并收受乙所送现金1万元。之后,甲基于此前收受的1万元,又利用职权帮助乙成功评聘副高级职称。甲上述行为系典型的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的行为,在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的同时,还应评价为违反组织纪律,适用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甲安排其子丁居住戊名下房屋后又“退还”的行为如何定性?有意见提出,甲收受戊房屋后“退还”属于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如何看待该意见?


周家富:关于甲安排丁居住戊名下房屋的行为,有意见提出甲属于借用戊的房屋居住,不构成受贿。检察机关未采纳该意见。经查,2020年至2021年,甲接受戊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直线加速器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为戊提供帮助,2021年8月,甲收受戊名下房产一套,由丁实际居住。判定甲上述行为是借用房屋还是受贿,需结合主客观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本案中,甲系以借用房屋名义掩盖其受贿本质。第一,甲名下有可供丁居住的合法房产,并无借用房屋的合理事由,其与戊也不具有借用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行为,如签订借用合同等。根据甲供述,该房产系戊给他的好处,二人对此心知肚明。第二,2021年8月,甲收受戊名下房产时,为规避调查,特意安排丁向戊转账140万元,并由戊取现后返还给丁,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制造房产交易假象。第三,甲收受戊所送房屋后安排丁实际居住,此时甲已通过丁实现对该房屋的控制。虽然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但不影响认定甲构成受贿犯罪。第四,2022年底,甲因为担心被查处将房屋“退还”给戊,且甲要求戊将该房屋出售后折现给他,并非正常借用后的归还行为,而是甲受贿犯罪后对赃物的支配处置。综上,甲构成受贿罪。


钟华:本院对认为甲收受戊房屋后“退还”属于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的意见不予支持。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第一,根据甲的供述,其接受戊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直线加速器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为戊提供帮助,于2021年8月收受戊所送房屋。为规避组织调查,甲与戊商量决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留下“买卖房产”记录。2022年底,甲因担心被查处将房屋“退还”给戊并要求戊变卖后折现给他。甲的供述表明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戊谋利,具有收受戊房屋的故意,具有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甲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并通过丁控制、使用该房屋长达一年多时间,其受贿行为已经完成,不存在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不构成犯罪中止。


第二,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未变更权属登记房屋的既未遂状态,是以国家工作人员对该房屋的实际控制力为判断标准。本案中,甲利用职务便利为戊谋取利益,在收受戊所送房产后,让丁实际居住该房屋,实现了对该房产的控制,此时受贿犯罪既遂。根据《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2022年底,甲因为惧怕被查处将房屋“退还”给戊,并要求戊出售后折现给他,该行为系对受贿所得的处置。戊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变更登记至妻子名下,后又抵押给银行贷款等行为,不影响甲此前收受房产的事实,不属于犯罪未遂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综上,甲与戊之间的权钱交易已经完成,构成受贿既遂。


案发时,甲受贿所得房产仍在戊妻子名下,且被抵押给银行,如何对该部分赃款赃物进行追缴?


姚翔:本案中,甲利用职务便利为戊谋利,收受戊名下房屋的时间为2021年8月,应以该时间节点的房产市场价值136.28万元认定其受贿数额。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贿赂案件中,要积极履行追赃挽损职责,尽力追缴非法获利,最大程度为国家挽回损失。行贿人或者第三人代为持有、保管的赃款赃物,均应坚决追缴。但同时,在追缴违法所得时也要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案中,甲将受贿赃物交由戊进行处置,应向戊追缴赃物或者赃物折价款,但也应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钟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本案中,因戊已将赃物私自过户给其妻子且后又抵押给银行,若戊不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会通过诉讼程序确定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执行程序中,若法院强制拍卖抵押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保障善意第三人即银行的合法债权。抵押房屋被拍卖后,若拍卖价款在优先支付银行后无剩余或剩余部分不足,监察机关应继续向戊追缴赃款。本案中,行贿人戊自愿出具自书材料,愿意退缴赃物折价款136.28万元,另经评估鉴定,案发时涉案房屋价值贬损,故无需考虑犯罪孳息的没收和追缴问题。


甲提出其有期徒刑十一年的量刑过重、其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钟华:本案中,甲提出其有期徒刑十一年的量刑过重,其个人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本案中,甲的问题线索系B区纪委监委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在对甲立案审查调查前监察机关已掌握其受贿事实,且甲系被B区监委从单位带至留置场所采取留置措施,甲不属于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甲检举了他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经查证不属实,不符合立功的法律规定。


综上,甲不具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受贿数额达475万余元,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在综合考虑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大部分赃款等从轻从宽情节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符合法律规定,量刑适当。甲在二审审理期间,表示服从原判,认可一审的量刑判罚,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来源:体外诊断观察、中纪委

ESHRE第41届年会:父亲年龄较大与供卵体外受精周期中流产风险较高和活产率较低有关

今天在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学会( ESHRE )第 41 届 年会上提出的一项新的国际研究表明,涉及45岁以上男性伴侣的试管婴儿周期会显着增加流产风险并降低活产率–即使使用年轻的捐赠卵子。


巴黎 2025年6月30日 /美通社/ — 通过仅使用年轻女性的供体卵子,将父亲年龄与女性生殖因素分离,该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男性年龄在生殖成功中起着关键作用,挑战了受精后精子年龄几乎没有影响的普遍假设。


这项回顾性研究分析了2019年至2023年期间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六个试管婴儿中心进行的1,712个首次卵母细胞捐赠周期。 所有周期均使用来自男性伴侣的新鲜供体卵母细胞和冷冻精子,仅包括第一次单胚泡移植。 女性受试者的平均年龄为43.3岁。


参与者分为两组: 45岁或以下的男性( n = 1,066 )和45岁以上的男性( n = 646 )。 虽然各组之间的受精率和胚胎发育相当,但在临床结局上出现了显著差异。


男性伴侣超过45岁的夫妇流产率明显较高,达到23.8% ,而较年轻的父亲年龄组为16.3%。 同样,父亲年龄较大的人群的活产率明显较低,为35.1% ,而45岁或以下的男性为41%。


在讨论这些发现时, Eugin Italy的胚胎学家Maria Cristina Guglielmo博士说: "传统上,母体年龄一直是生殖医学的核心焦点,但我们的结果表明,男性伴侣的年龄也起着至关重要和独立的作用。 即使使用来自年轻、健康的捐赠者的卵子,并且只移植一个高质量的胚胎,我们在45岁以上的男性中观察到较差的结果。"


她还强调了研究父亲的年龄如何影响后代健康的重要性。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高龄父亲与儿童神经发育障碍的风险增加有关。 我们未来的工作将调查通过与年长父亲的捐卵周期怀孕的儿童的长期健康和发育结果,其中母体因素被最小化,以更清楚地隔离父亲的影响。"


该研究摘要今天将在行业领先的生殖医学期刊之一 Human Reproduction 上发表。


消息来源:41st Annual Meeting of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Human Reproduction and Embryology (ESHRE)

晶泰科技与辉瑞深化战略合作,共建AI药物与新材料研发分子模拟平台

马塞诸塞州剑桥 2025年6月30日 /美通社/ — 今天,全球领先的 AI+机器人药物与新材料研发创新平台晶泰科技(股票代码:2228.HK)宣布与全球生物制药巨头辉瑞公司扩大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全新一代的分子模拟平台以驱动新药研发。此次合作旨在进一步融合先进的物理算法的精确度与前沿 AI 模型的速度和规模化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分子模拟平台的效率、精度和所覆盖的化学空间广度,显著加速小分子药物的发现与开发进程。基于晶泰科技与辉瑞已有的战略合作研发成果,两家公司将对现有平台进行强化升级,打造兼具高精度与更高通量优势的预测工具,以应对辉瑞快速拓展的小分子化学空间与持续升级的研发需求。


在 2024 年联合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中,晶泰科技与辉瑞展示了其共同开发并获得验证的高精度力场(XtalPi Force Field,XFF)的技术优势。相较于目前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商业软件,晶泰科技的分子模拟平台在多个研发场景中展现出优越的性能,包括基于分子力学计算精准预测小分子几何构型,以及通过自由能微扰(FEP)计算实现高精度亲和力预测。这些核心能力对精确评估候选药物的活性、选择性、耐药性等重点成药属性至关重要。同时,该分子模拟平台还能覆盖更大的化学空间,拓展了可实现精确分子筛选与理性设计的研究范围;更高的计算通量带来成本的显著降低,实现在研发更早阶段以高精度方法大批量评估候选结构,拓展更丰富的研发应用场景。


本次合作升级后,双方团队将针对辉瑞专有的化学空间,开发更精准的预测模型,并拓展该平台在小分子药物研发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晶泰科技将为辉瑞本地化部署其自主研发的 XFEP 自由能微扰平台,其中涵盖从参数定制到 FEP 计算的全流程,以全面赋能辉瑞药物研发工作。该平台以实现更高精度、更高通量和更优用户体验为目标,将为辉瑞科学家提供跨场景的药物设计与开发支持。


"辉瑞在医药创新领域的领导地位与深厚科研积淀,为晶泰 AI 平台的不断演进注入了强大动能," 晶泰科技CEO 马健博士表示。"这一合作再次印证了晶泰科技融合物理学洞见与前沿 AI 技术的研发平台代表了极具潜力的技术发展方向,也驱动我们持续开发出更强大的预测工具,为行业带来深远变革。通过与辉瑞团队的深度合作,我们将共同构建新一代药物研发平台,突破传统研发模式的局限,把更多极具潜力与挑战性的研发任务纳入射程,并加速为全球患者带来突破性的疗法。"


消息来源:晶泰科技

和黄医药宣布沃瑞沙® 和泰瑞沙® 的联合疗法于中国获批用于治疗伴有MET扩增的一线EGFR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的肺癌患者

— 基于SACHI III 期研究获得批准,研究结果显示较铂类化疗降低66%的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  —

—  此类患者中唯一的全口服的联合疗法选择 —

— 无论一线接受何种EGFR 抑制剂治疗,均显示出一致的获益 —


香港、上海和新泽西州弗洛勒姆公园 2025年6月30日 /美通社/ — 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和黄医药"或"HUTCHMED")(纳斯达克/伦敦证交所:HCM;香港交易所:13)今日宣布沃瑞沙®(ORPATHYS®,赛沃替尼/ savolitinib)和泰瑞沙®(TAGRISSO®,奥希替尼/ osimertinib)的联合疗法的新药上市申请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阳性经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后进展的伴MET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沃瑞沙®是一种强效、高选择性的口服MET TKI。泰瑞沙®是一种不可逆的第三代EGFR TKI。此项批准亦将触发一项来自阿斯利康的1,100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阿斯利康在中国同时负责沃瑞沙®和泰瑞沙®的销售。  


沃瑞沙®是中国首个获批的选择性MET抑制剂,用于治疗伴有MET外显子14 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此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批准是基于沃瑞沙®和泰瑞沙®联合疗法的SACHI III期临床试验的数据(NCT05015608),该研究已在预设的中期分析中达到预设的主要终点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的主要结果已在2025年6月于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公布。该联合疗法于2024年获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其新药上市申请亦于2025年获纳入优先审评。


SACHI研究的主要研究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上海肺癌中心主任陆舜教授表示:"沃瑞沙®和泰瑞沙®的联合疗法获批是中国肺癌治疗领域应对复杂挑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中国,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EGFR突变较为常见。对于在EGFR抑制剂治疗后出现MET扩增的患者,该联合疗法提供了一种持续全口服、去化疗的治疗方案,有效应对关键的耐药机制。作为一名研究与临床工作者,我为能够将这一靶向疗法带给患者感到振奋,并期待通过创新研究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与患者生活质量。"


和黄医药首席执行官兼首席科学官苏慰国博士表示:"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标志着我们在解决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在一线EGFR抑制剂治疗后因MET驱动的耐药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建立在为肿瘤治疗带来变革的共同愿景之上,我们与阿斯利康的合作对于实现这一成果至关重要。我们将深化合作,继续更多研究及临床探索,致力于将这一创新联合疗法带给中国及全球的患者。"


阿斯利康中国肿瘤业务总经理关冬梅女士表示:"这是沃瑞沙®在中国获批的第三个适应症,标志着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次获批为在接受EGFR抑制剂治疗后出现MET扩增的肺癌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通过与和黄医药的合作,我们致力于扩大沃瑞沙®和泰瑞沙®联合疗法的覆盖范围,以应对一线治疗后的疾病进展,惠及更多肺癌患者。"


SACHI研究的意向治疗(intention-to-treat,ITT)人群中,由研究者评估,沃瑞沙®和泰瑞沙®的联合疗法降低患者的疾病进展风险达66%,中位PFS为8.2个月,而化疗组则为4.5个月。独立审查委员会(IRC)评估的疾病进展风险亦降低60%,中位PFS分别为7.2个月和4.2个月。沃瑞沙®和泰瑞沙®的联合疗法的安全性可耐受,未观察到新的安全信号。沃瑞沙®和泰瑞沙®联合疗法组和化疗组中3级或以上治疗期间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均为57%,显示出较为良好的安全性特征。

消息来源: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访谈|卓慧:用伍尔夫的方式感受外界

◆卓慧-Z

◆苏申玉-S

S:广州是一个植物种类很多的城市,你现在生活在这个城市是不是对植物很有感觉?


Z: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正值南方的雨季,暴戾、炙热、多变。南方的雨始于毫不留情的狂躁,又经常戛然而止留下一地狼狈。经历它时我会联想起女性的生理周期。生理期来之前是情绪和欲望的爆炸,随着血液流出身体又逐渐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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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

2025

布面油画

100 × 120 cm

另一个让我惊叹的景象是,这个季节的芒果树上结满了芒果,有的因为过于成熟而坠落。在雨后它们的身体破裂,果实流出的汁液和暴雨带来的垃圾混在一起,甜蜜和恶心搅拌在一起。我们的身体不也像那些过于成熟的芒果,在这些阴湿迷离中直面自己裸露的欲望,因这催熟的激素美丽,却也因这过于猖獗的激素将自己弄的一身狼狈,最终落得一个甜腻垃圾的下场。


我有时候生理期早上醒来觉得自己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熟过头的大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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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艺术家提供

哈哈也许是因为这个季节和我现在的身体状态让我写下了这段稍微悲观甜腻的文字,但其实我的创作和自然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好多年,它们大多数是非常美妙平静的。比如展览中这幅,是我幻想出了一种植物,并对她进行冥想的结果。我听说南美人会对灵性植物进行食用和冥想,我也尝试幻想将植物赋予神性会是怎样的一种体验。由于我当时刚去完乌布,所以脑子里一直有一些金灿灿的阳光稻田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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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乌布稻田到灵性植物的幻想 

2025

布面油画 

150 ×120 cm


S:你的作品和随机性有什么联系?


Z:在创作中我希望只是指挥家的角色。在绘画的最初阶段,我让一些痕迹非常随机地发生。后续我会顺着这些已有的痕迹,给她们顺延,尝试把痕迹放在正确的地方。秩序产生于已有的特质,不是强行规划的。痕迹有她们自己的生命,我尽量做个观察者。我在UCCA看到廖斐以行为艺术的方式揭示了这种美丽。

这可能跟我是教育工作者也有联系,我的学生们都有一些特质,我不规定她们,只希望把她们放在适合她们的的秩序里。


展览中的其中几幅是纯粹随机痕迹组成的秩序,但在更大的一些作品,我让痕迹和具象的场景相互结合。所以这些作品有两种创作动机在互相打磨,一层是自由延伸的,另一层又是尝试将她们放入场景里,放入秩序里。在我认为两种形态达到了一个美妙的结合时,会停止继续作画。

S:你的作品总能看到舞蹈和瑜伽的影子,你是什么时候接触到舞蹈和瑜伽的,它们是如何影响你的创作的?


Z:瑜伽和舞蹈都是要求你关注自己身体意识的运动。它们内在的许多张力和节奏和我在绘画里寻找的很相似。瑜伽的过程中,意识时而向上,时而下沉,时左时右,一呼一吸,感受肌肉的紧绷与放松。

但瑜伽最有意思的是结束体式的时候有一个休息shavasana,练习者需要彻底放松,挺尸十分钟。在shavasana里面我经常进入冥想状态,并且这种是完全超出我掌控的。意识就像变成了一片迷雾,轻轻笼罩在我的身体上方,偶尔它奔向某个事件或幻想,然后像轻柔的风一样,把我推向昏迷黑暗的更深处。这时刻我脑子里会有些图像,后期会尝试把她们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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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 

2025

布面油画 

120 × 90 cm

S:这件作品为什么以阿斯汤伽呼吸命名?


Z:展览的那幅阿斯汤加就是,阿斯汤加的动作伴随着很多吸气、呼气组成。我感觉仿佛是控制着一些气,让她进出上下,所以我尝试用笔触去复原这种身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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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汤伽呼吸 

2025

布面油画 

100 ×120 cm

S:看你的作品像是捕捉风的痕迹、植物的影子、呼吸的律动,可以理解成捕捉生命痕迹吗?


Z:是的。我很喜欢你的捕捉生命痕迹的描述。它带有一种美丽的时间感。而且是我们作为人的身体,去体验自然的时间感。这是一种很伍尔夫式的感受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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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 

2025

布面油画

80 ×100 cm

S:如果作品生命只能用几个瞬间来概括,你想在作品里保留哪几个瞬间?

Z:我的作品一般耗时很久,所以它们确实集合了很多个瞬间。并且很多瞬间会被后面的颜料覆盖。很多时候我画的很麻木,画的很难受,有时候又很自然畅快。但我不会偏好哪个瞬间,因为它们是一个集合体,它们组合在一起形成张力。这个也是一种生命痕迹,它跟树叶被吹落在地面又被吹走是一样,是一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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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2024

布面油画

40 × 30 cm

S:你在英国皇艺的学习经验给了你创作怎样的引导?


Z:我一直描述我的创作是印象派式的,我很难去用很具体的逻辑去描述。这可能与你另外一个问题—我的教育背景相关。因为在皇艺学习时,老师经常强调用直觉创作。

Don’t think成为了我们同学之间很流行的一句互相疏导的话。所以我最初只在收集生活中触动的瞬间,并且尝试视觉化她们。后来我逐渐意识到,逻辑和直觉都是内在于我们的大脑里。随着创作时间的积累,一些逻辑也自动显现出来。比如我对自然的兴趣,对画面节奏感和自然界节奏感的联系,我的身体如何去感受这种节奏,这些都是毕业后许多年我从创作里归纳出来的。

S:之前有聊到你调整了生活和工作方式,因此你收获了这一批作品,可以跟大家聊聊你是如何调整的吗?


Z:我每天的生活状态是在一个严格的规划里,我周一到周五会在工作室里,在固定的时间内进行创作,其他时间我需要去教学。这种固定让我即使在不想面对画布的时候也必须要面对。

我会同时创作五六个作品,如果一幅陷入了困境我就先去处理其他的。周末我不会进入工作室,但我意识到周末的休息对我非常重要。因为疏远了画面反而让我对她们充满了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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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景观 

2025

布面油画 

120 × 90 cm


S:看了X美术馆的抽象展览后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哪件作品?


Z:最喜欢Pam Evelyn。我长期有关注她,她的作品非常揭露绘画的本质,纯粹地将痕迹本身赋予能量和张力。我看到了非常美妙的身体和画布斗争又融合的过程。我最欣赏的一点就是她的去形式化,大部分艺术家会依赖一个形式逻辑来创作,但我能感受到她一直在超越自己的形式。

S:做完第一次个展后你会调整你的创作方式吗?之后的创作会有什么变化?


Z:做完展览得到了艺术从业者的反馈,并且在北京看到这么多其他艺术家之后,我意识到做艺术家是一件系统性的事情。它对你创作体系的成熟度要求很高。我会尽量在日后将自己的直觉和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


S:在女性抽象现在的讨论度下,还想为这个话题再补充一些视角吗?


Z:我一直觉得这个词汇是难以界定的。这个词汇的出现和女科学家、女司机一样,暗示着女性在历史上向来被忽视。但我对于女性在任何一个领域获得关注和话语权都感到欣慰。这意味着我们的思考方式终于被搬上台面获得至少一个辩论的机会。如果一定要界定,我觉得这类艺术作品是注重感受和身体,轻视逻辑和规则的。但轻视逻辑本身也是一种逻辑,它其实要求我们去观看更深层的潜意识。

可以画廊北京空间原定于07月06日闭幕的卓慧个展「无形之舞」将延期至07月13日,欢迎大家在此期间莅临画廊参观。



关于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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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慧,1995 年生于广东省深圳市,2019年研究生毕业于皇家艺术学院绘画专业,现工作生活于广州市。卓慧的作品研究心灵景观的抽象形式。她的作品与音乐性相关。她的画面往往有着多层次的晕染或是带有节奏性的笔触。绘画的过程是一种意识的游荡,正如交响乐里不同乐器叠加出来的声音空间,绘画也是空间的载体。


她近期主要参加的群展包括:“Hide and Seek”,Fitzrovia Gallery,(伦敦,2019); “Dream – 线上群展”,Old biscuit factory , (伦敦,2019); “十喻”,Safe House,(伦敦,2019); “回忆的代码-双人展”, Hoxton253 art project space,(伦敦,2019); “Thumbnail”,皇家艺术学院hockey画廊,(伦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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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齐圈2025BP季重磅启幕!首发大师班锁定年度制胜关键

市场瞬息万变,BP如何穿透迷雾,直达增长?

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品牌业务规划(BP)的制定不仅需要战略高度,更需精准的执行逻辑和强大的跨部门协同能力,这直接决定了资源能否到位、目标能否达成。

然而,现实往往是:
❌ 逻辑不清,难以自洽 – 规划报告洋洋洒洒,核心策略却模糊不清?
❌ 难以打动决策层 – 精心准备的BP,为何总在管理层会议上遇冷,无法获得关键支持?
❌ 资源匹配低效/错位 – 规划很美好,落地时却发现预算、人力、跨部门支持处处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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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齐圈2025BP季系列课程,正式拉开帷幕!作为开篇旗舰之作——

《穿透力BP大师班:从策略到执行的品牌业务规划》

重磅来袭!

这不是一堂理论课,而是为2025年业务增长量身定制的“资源落地”实战指南!

本大师班直击核心痛点,基于真实商业战场淬炼出的方法论,系统化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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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   课程获益

会 “找”:识别新一年度推动品牌业务增长的4类机会;

会 “赢”:设立营销目标分解逻辑,识别和评估最容易和最肥(潜力)的业务机会;

会 “落地”:品牌3大战略精准落地到执行层面;

会 “卓越”:设定卓越的营销执行监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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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   课程大纲

Day 1 

品牌机会与赢取策略

BP的那些事儿

l分析过去的成功与短板

l产出:了解卓越营销的逻辑和流程,理解BP究竟是干什么的

l学习通过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区域/代表/医院?)

l工具练习:识别问题所在

诊断原因– 策略执行有效性

l品牌增长的四种机会小组汇报与讲师点评

l工具练习:描述品牌业务机会

l产出:诊断问题的发生原因,理解品牌增长的四种形式,为品牌的现有客户行为提升制定策略

确定目标行为,制定赢取策略

l工具练习:行为差距诊断

l产出:识别新的客户的目标行为,并洞察改变客户行为的驱动/阻碍因素

l工具练习-行为阶段-洞察驱动阻碍因素分析

设定目标,预测ROI

l工具练习-赢取机会的策略

l产出:练习制定赢取机会的医学策略和市场营销策略;
了解设定目标客户和患者的数量,预测销售回报和推广预算,ROI的分析方法

l小组汇报,导师点评


Day 2 

打动心智,快速推进行为改变

客户心智洞察– 差异化利益 

l第一天回顾

l工具练习– 品牌的差异化利益

l产出:理解客户的心智,学习你情,我愿,他没说的方法找到品牌的差异化利益

向谁传播– 最容易说服的客户

谁是最容易的客户?

l工具练习:最容易接受品牌价值的客户肖像

l产出:洞察客户的价值观和信念,找到三观“对”的客户,以判断客户的接受难易程度

l小组汇报,导师点评

洞察客户行为模式

l讨论:部门协同– 快速推进

l产出:理解客户改变的行为的规律和模式,利用医学/市场/销售/市场准入等部门的协调一致,快速推动客户改变行为的进程

打动客户的心智– 推动行为改变的信息流

l工具练习-销售故事

l产出:沿着客户行为改变的模式,在各个阶段制定信息流,以快速打动客户心智,产生情感共鸣。练习制定销售故事

l小组汇报,导师点评


*报名成功后可获取完整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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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   培训对象

医学营销人员:医学事务经理、医学事务顾问、MSL区域经理等

销售管理人员:销售总监、大区经理、SFE经理等

其他期望提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能力的相关人员

需要做BP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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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   培训时间、地点

2025年7月10-11日(周四、周五)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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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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