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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医药看点(12.21~12.27)

医药 · 看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通过,《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发布……12月21日~12月27日,医药行业的这些事情值得关注。

行业 · 政策动态

1.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行整体规划。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明确了批签发豁免情形、检验项目和频次要求等,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4.国家药监局宣布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原《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废止。

5.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

6.国家药监局发布第三十三批、第三十四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可重复使用医用防护服技术要求》以及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和眼底照相机2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7.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提出各省级医疗保障局、集中采购机构务必于2020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2021年2月底前,投标挂网企业书面承诺提交比例要达到80%以上。

8.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9.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就第三十六批、第三十七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

10.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控制近视进展药物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及《化学仿制药透皮贴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产品研发 · 上市信息

1.国家药监局发布2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信息,共包括80个受理号,涉及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截至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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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药监局发布3期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准产)待领信息,共包括75个受理号,涉及深圳市爱康试剂有限公司等企业(截至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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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了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的BTK抑制剂奥布替尼(Orelabrutinib)片(商品名:宜诺凯),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MCL)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治疗。

4.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磷酸依米他韦胶囊(商品名:东卫恩)上市。该药为我国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磷酸依米他韦胶囊需与索磷布韦片联合,用于治疗成人基因1型非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

5.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公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紫杉醇超声辅助球囊导管、穿戴式自动体外除颤器等两个申请项目拟进入特别审查程序。

6.CDE网站公示14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任务,涉及布洛芬颗粒等药品(截至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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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DE承办受理20个新药上市申请,包括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等药品(截至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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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DE网站信息显示,奥拉帕利片等6个药品拟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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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观察

1.智飞生物与默沙东签署《供应、经销与共同推广协议》,默沙东将向智飞生物独家供应协议产品,并许可智飞生物根据约定在协议区域内(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口、经销和推广协议产品。产品涉及HPV疫苗、23价肺炎疫苗等。

2.广州佳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宣布成功完成了1亿元人民币的B轮融资。本轮融资将用于进一步加强佳鉴生物旗下金圻睿生物在肿瘤伴随诊断、病原微生物、遗传性疾病等相关的多款基因检测产品的研发创新和引进转化等。

3.广州知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完成1.1亿元人民币的B轮融资,本轮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创新药的临床研究及新管线开发。

4.瑞派医疗宣布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斯道资本领投,所筹资金将用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产品研发管线,加速推进自动化生产线,扩大品牌的市场投入等。

5.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

6.东北制药与沈阳药科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药物研发项目、关键平台建设、开放式合作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药械集中采购

1.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2月25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信息申报工作。

2.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意见明确,此次带量采购由京津冀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实施联合带量采购。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

3.广东省发布通知明确,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品种首年采购期即将于2020年12月30日结束,现决定对采购期为一年的11个品种采购期满后续约一年,原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和2021年约定采购量供应全省(含广州、深圳),约定采购量完成后,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继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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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药报

文/李硕整理
新媒体编辑:齐桂榕
统筹策划:胡芳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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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启动|2026 医疗行业风云榜,见证中国医疗的年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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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正站在新一轮变革的潮头,政策导向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创新转化与临床实效成为核心驱动力。技术迭代加速,数字化、智能化已深度重构研发、生产与营销全链路,行业生态在重塑中迈向更高阶的竞争维度。


为致敬过去一年在医疗领域展现卓越创新力、深远影响力与社会贡献的杰出企业与个人,思齐圈2026年度「医疗行业风云榜」正式启幕。榜单以年度创新成就为核心标尺,融合媒体关注度与行业认可度双维评定,旨在激励全行业持续前行、共创健康未来。


本次榜单设「鼎新奖」「匠新奖」两大类别:


「鼎新奖」含“新锐人物奖”与“领航企业奖”,表彰在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表现及社会影响力方面取得突破的领导者与企业;


「匠新奖」涵盖“最强服务能力合作伙伴”“最佳创新服务合作伙伴”“最具潜力服务合作伙伴”,聚焦在医学市场推广中展现匠心与创新精神的服务型机构。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申报者需提交个人相关资料(姓名、企业、职位、照片及符合奖项说明的相关事迹),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可参与线上投票评选。最终结果由50%大众票选+20%媒体评选+30%专家评定综合得出,获奖者将在MMC医学市场年会主会场揭晓并颁奖。


想要参与本次榜单评选的医药同仁,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即可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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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即可报名评选


榜单评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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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榜单以年度创新成就为核心标准,同时融合媒体关注度与行业认可度两大维度综合评定,最终评选结果将于 2026年MMC医学市场年会主会场 正式揭晓。


2026年度「医疗行业风云榜」 不仅是对获奖者的赞誉,更是激励全行业持续前行、共创健康未来的力量;思齐圈希望借此榜单,为业界同仁赋予更多正能量,并将其转化为推动行业前行的持久动力。

8月26-28日,2026「MMC医学市场年会」,全日程更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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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28日·上海,由思齐圈主办的2026第十一届MMC医学市场年会将再度起航。


作为聚焦医药行业“医学+市场+商业化”协同创新的年度实战盛会,本届大会以“合规筑根基,创新赢价值”为主题,围绕合规治理、AI数智化、医学价值创新、新产品上市、全渠道增长、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议题,汇聚行业翘楚,共同探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这是一场什么会议?


MMC医学市场年会致力于打造医药行业最具实战价值的学习交流平台。


十一年来,大会始终聚焦医药企业最关注、最迫切、最具挑战性的核心命题,坚持以真实案例拆解、前沿趋势研判和落地经验分享为导向,帮助企业在变革周期中寻找确定性增长机会。


无论是医学事务价值升级、市场模式创新、产品商业化破局,还是AI赋能、患者管理、合规体系建设,MMC年会都力求提供可借鉴、可落地、可复制的方法论与实践路径。


谁在参与MMC?


历届MMC年会累计吸引超50000人次行业从业者参与,覆盖5000余家医药及大健康相关机构。大会覆盖医学事务、市场营销、商业化运营、销售管理、数字化创新、市场准入、患者管理、零售业务、全渠道运营等核心职能人群。


2025年第十届MMC医学市场年会汇聚了外资药企、国资药企、本土头部药企、创新生物医药企业、医疗科技企业、互联网医疗平台及产业服务机构等多元生态参与者。其中包括:默沙东、拜耳、百时美施贵宝、雅培、第一三共、赛诺菲、华润双鹤、国药系企业、津药达仁堂、天士力、恒瑞医药、正大天晴、丽珠医药、京新药业、康恩贝、信达生物、银诺医药、京东健康、蚂蚁集团、太美医疗、巨量引擎、加维数云、意略明CBH等。


不同企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务模式的从业者,都能在MMC找到适配自身需求的内容与合作机会。


MMC聊什么?


2025年第十届MMC年会首日设立四大热门分论坛:


  • 全渠道论坛
  • 新产品上市论坛
  • 医学论坛
  • AI赋能·科研跃迁学科共建与医疗创新论坛

围绕行业热点议题,嘉宾重点分享:


  • 院内外联动与全渠道精细化运营实践
  • 创新药、CGT及高值器械上市策略与商业化路径
  • AI驱动医学事务升级与学术营销创新
  • 产品同质化背景下的差异化破局思路
  • 合规常态化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 医疗消费化趋势下的增长机会

从趋势洞察到案例拆解,从战略思考到执行方法,MMC始终坚持以实战为导向,为行业提供真正有价值的内容。


2026年,医药产业变革持续深化,合规成为发展底线,AI数智化全面重构产业增长逻辑。本届年会延续十一年务实初心,聚焦实战、落地、增长三大核心,围绕合规落地、AI数智创新、市场转型、患者价值深耕、产业共生、长效破局等核心议题,汇聚全产业链顶尖实践者,精准拆解行业难点、解锁全新增长路径。


8月26-28日,上海!诚邀全体医药同仁齐聚第十一届MMC医学市场年会,以合规固本、以创新赋能,共探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共启行业价值新征程!


以下为会议日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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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MMC医学市场年会


  会议时间


2026年8月26日-8月28日(周三-周五)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333号-上海宝华万豪酒店



  主办单位


思齐圈


敬请期待

第十一届「MMC医学市场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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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研以致用,知行并进 !

学术直播预告|同心同愈,智愈未来

由北京整合医学学会主办线上学术会议即将开播!

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17 日 19:00‑20:10

线上相聚,聚焦骨质疏松规范化诊疗。

本次会议由朱琦教授担任主席,特邀胡日鹤、伍见锋等多位临床专家,围绕骨质疏松序贯治疗、骨质疏松症的长程管理等临床实操议题展开专题分享,带来务实的临床思考与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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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仁心汇聚,暖意融通!

学术直播预告|同心同愈,智愈未来

由北京整合医学学会主办线上学术会议即将开播!

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17 日 19:00‑20:50

线上相聚,聚焦骨质疏松规范化诊疗。

本次会议由张嘉教授担任主席,特邀马雅辉、耿硕、张萍等多位国内骨科及相关领域专家,围绕原发性骨质疏松诊疗指南解读、骨质疏松促骨形成治疗、骨质疏松合并心血管疾病共病管理等热点内容展开专题分享,内容扎实,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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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数据公布,医药领域仍在重点整治范围

医药反腐仍在持续。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相关文章,披露202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工作数据。其中,202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行贿人员1.9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938人。


与此同时,医药仍被列入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范围。


从医疗领域,到药品购销,再到医药代表学术推广,围绕商业贿赂、回扣等问题的监管仍在持续推进。



医药仍是重点整治领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发布的相关文章提到,新时代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涉及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领域。


其中,医药领域多次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在2026年上半年全国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医保基金管理等领域也被纳入相关整治范围。


从公开信息来看,当前医药领域的治理已经不再局限于单一案件查处,而是覆盖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医保基金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行为等多个环节。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还曾公开解析涉及医药经销商回扣的典型案例。


2026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案例文章,披露重庆市云阳县一起涉及医药经销商回扣的案件。


公开信息显示,相关人员在担任医院麻醉科主任、副院长期间,代表科室收受医药经销商给予的医用耗材和药品回扣,共计718万余元,并为相关医药经销商谋取利益。相关行为最终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


从公开案例可以看到,药品、耗材购销环节中的利益输送,仍是医药领域反腐关注的重点之一。



医药代表迎来新规


反腐持续推进的同时,医药代表管理也进入新的监管阶段。


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新规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医药代表的从业条件。


按照《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所推广药品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培训、考核合格。


与此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医药代表管理的主体责任。


这意味着,医药代表管理不再只是代表个人的备案问题,药企对于聘用、授权、备案、培训考核以及学术推广活动等,也需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销售任务”被进一步划清边界


此次新规中,与药企和医药代表日常工作关系较为直接的一项规定,是对医药代表与药品销售行为之间的边界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也不得要求医药代表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与此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聘用或者授权不符合条件、存在商业贿赂记录的医药代表,也不得指使、纵容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行为。


这使得“学术推广”和“销售行为”之间的边界进一步明确。


对于药企而言,医药代表的工作重点仍然是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和反馈,以及依法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而收款、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环节则被明确排除在医药代表职责之外。



学术推广仍是合规重点


新规对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也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根据《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医药代表是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聘用或者授权,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传递、沟通、反馈药品信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从业人员。


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要对医药代表的聘用、授权、备案、培训考核以及学术推广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


在违规处理方面,新规明确,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公开违法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代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


其中,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并可以对行贿涉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穿透式信用评价。



从“个人合规”到“企业管理”


从近期反腐工作公开信息和新实施的医药代表管理规定来看,医药行业涉及的合规要求正在覆盖更多业务环节。


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查处医药领域腐败和商业贿赂案件,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另一方面,医药代表管理新规已经正式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


对于药企而言,医药代表的备案、学历资质、培训考核、学术推广行为,以及代表与销售活动之间的职责边界,都已成为新的合规管理内容。


而对于医药代表而言,学术推广与销售行为之间的边界也更加清晰。


从8月1日起,《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与此同时,医药领域反腐仍在持续推进。


在这一背景下,药企的学术推广、商业活动以及医药代表管理,均处于更加明确的监管框架之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公开信息

多家药企,法人被阻止出境

近期,多地税务机关陆续公开《阻止出境决定书》,涉及北京、广东、四川、天津、云南等地。


据公开信息梳理,近期已有多家药企法定代表人被税务机关采取阻止出境措施,相关案件涉及企业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等税收事项。


其中,北京、天津等地近期公开的案例,涉及部分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医药企业。


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近期发布多份《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其中包括北京**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药企。


相关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公开信息还显示,该公司此前曾被列入税收异常非正常户,并于2009年被吊销。


此次税务机关发布《阻止出境决定书》,涉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出境事项。


天津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近日发布天津***医药有限公司《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并于2024年1月被吊销。


从公开案例来看,被采取阻止出境措施的企业既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也包括医药流通企业;部分企业目前已经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


从税务机关公开的《阻止出境决定书》来看,相关决定通常会载明当事人存在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等情形,并告知相应的权利救济渠道。


这意味着,企业相关税收事项未依法处理时,法定代表人的出境可能受到相应限制。


除北京、天津外,近期广东、四川、云南等地税务机关也陆续公开过涉及医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阻止出境决定书》。


从已经公开的案例来看,相关企业规模、经营状态并不完全相同,既有仍在经营的企业,也有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


对于已经停止经营的企业,历史形成的税收事项仍可能进入税务机关后续处理程序。


随着各地税务机关持续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企业欠税、税收异常以及法定代表人出境限制等信息,正在更多进入公开视野。


来源:各地税务机关、公开信息

刘谦离开爱施健中国,寻找外部发展机会

8月14日,爱施健官微发布中国区业务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信息。


根据公司发布的内容,自2026年8月14日起,刘谦先生将离开爱施健中国,寻找外部发展机会。


与此同时,爱施健中国对业务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责分工,以提升组织运营效率,加强跨职能协同,并支持中国区业务持续发展。


根据此次调整,杨晓燕将负责业务团队,包括麻醉消化及零售渠道事业部、血栓骨松及罕见病事业部、创新渠道拓展部、业务拓展部、政府事务及市场准入部、科学事务部、业务卓越部,重点推动商业战略执行、业务协同及市场发展。


谢昆蓉将负责职能支持团队,包括人力资源、行政、财务、供应链、法务、合规、IT、采购等相关职能,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运营效率及组织能力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刘谦于2025年4月29日正式加入爱施健中国,接替Larry Merizalde先生担任中国区总经理,全面负责爱施健在中国的业务发展与管理。


此次离任后,刘谦将寻找外部发展机会。


来源:爱施健、思齐俱乐部

又一跨国药企调整架构

跨国药企在中国市场的组织调整仍在继续。


8月7日,爱施健(Aspen)宣布调整中国区业务架构,新架构即日起生效。


根据安排,爱施健中国区业务将分为前端商业团队和后台职能支持团队两大部分。


其中,前端商业团队由杨晓燕统筹,负责市场开拓和客户运营,涵盖麻醉、消化、血栓、骨松等事业部,以及创新渠道、业务拓展、政府事务、科学事务、业务卓越部等业务和职能。


后台职能支持团队则由谢昆蓉统筹,负责财务、合规、内控等相关工作。


爱施健表示,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运营效率,助力长期发展。


在此次中国区架构调整之前,爱施健也曾进行过一次较大的区域业务调整。


2025年12月29日,爱施健控股宣布,其全资子公司Aspen Global Incorporated(AGI)已就出售爱施健亚太业务(不含中国)100%股权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交易涉及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亚太市场。


今年5月,爱施健宣布上述亚太业务出售交易完成。从交易范围来看,中国业务并不在此次出售之列。


目前,爱施健中国区业务主要涉及麻醉、抗血栓、消化及骨质疏松等领域。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爱施健于2015年进入中国市场,并在此后持续拓展中国业务。


此次架构调整后,杨晓燕负责前端商业团队,谢昆蓉负责后台职能支持团队。新的中国区组织架构已经正式生效。


来源:思齐俱乐部

甲骨文高管,加入阿斯利康

阿斯利康企业数据团队迎来新负责人。


8月11日,阿斯利康副总裁、企业数据赋能负责人(VP, Head of Enterprise Data Enablement)James Weatherall博士在社交平台发文宣布,在阿斯利康任职近20年后,他将离开公司,开启职业生涯的新阶段。


随着Weatherall离任,阿斯利康迎来新任企业数据赋能副总裁Christine Swisher博士。Weatherall在个人社交平台中确认,Swisher将担任这一职务,并表示双方将在未来几周完成工作交接。


在加入阿斯利康之前,Swisher任职于甲骨文,担任健康数据智能副总裁(Vice President, Health Data Intelligence)。截至目前,甲骨文官网相关页面仍显示其此前的职务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Swisher的职业经历横跨医疗科技、人工智能和数据科学领域。此前,她曾在Project Ronin担任首席科学官,也曾任职于飞利浦,从事深度学习相关研究,研究方向涉及医疗应用。


在甲骨文任职期间,Swisher参与了医疗健康数据智能及人工智能相关业务,其公开职业资料显示,其工作涉及医疗数据、AI及生命科学等领域。


此次加入阿斯利康后,Swisher将出任企业数据赋能副总裁。


Weatherall于2007年加入阿斯利康,此后长期负责数据科学、人工智能及研发数据相关工作,并先后担任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副总裁、企业数据赋能负责人等职务。阿斯利康官网此前也将其列为企业数据赋能负责人。


从公开履历来看,两位高管的职业经历均与数据科学、人工智能及医疗健康领域相关。此次人事调整后,阿斯利康企业数据赋能业务将由具有医疗AI及数据科学背景的Swisher负责。


来源:思齐俱乐部

百时美施贵宝CELMoD药物iberdomide获FDA批准 多发性骨髓瘤迎来全新治疗品类

  • 此次获批基于EXCALIBER-RRMM研究结果,相比达雷妥尤单抗联合硼替佐米及地塞米松,IberDd方案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可使微小残留病阴性完全缓解率实现翻倍(41% vs. 21%

  • Iberdomide开创全新治疗品类,标志着百时美施贵宝靶向蛋白降解平台发展新篇章

上海2026年8月14日 /美通社/ — 百时美施贵宝近日宣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批准iberdomide联合达雷妥尤单抗皮下注射液和地塞米松(IberDd),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1]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确证性临床试验中对临床获益的验证与描述。Iberdomide是首个获得FDA批准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的CELMoD药物,隶属于cereblon调节蛋白降解剂这一全新品类。[1]

"Iberdomide的获批不仅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重要的治疗新进展,也充分印证了我们的靶向蛋白降解平台,尤其是CELMoD项目的深厚实力。"百时美施贵宝首席医学官兼研发负责人Cristian Massacesi博士表示,"作为首个获批的CELMoD药物,iberdomide标志着一个全新治疗品类的诞生。而我们相信这一重大里程碑只是开端,未来我们将持续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探索更广阔的治疗前景。此次获批印证了我们多年的科研积淀,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靶向蛋白降解这一技术路径潜力的信心。我们将继续推进创新管线研发,回应患者们迫切的未被满足的治疗需求。"

Iberdomide的获批基于Ⅲ期EXCALIBER-RRMM研究结果。该研究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RRMM)患者中评估了iberdomide联合达雷妥尤单抗皮下注射液和地塞米松(IberDd;n=207)对比达雷妥尤单抗联合硼替佐米及地塞米松(DVd;n=213)的疗效。[1]在中位随访16个月时,IberDd组在双主要终点之一的微小残留病(MRD)阴性完全缓解率(CR)上取得了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显著改善,41%的患者达到该终点(n=85;95% CI:34-48),而DVd治疗组为21%(n=44;95% CI:15-27)(p<0.0001)。[1]MRD阴性是多发性骨髓瘤中评估缓解深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被认为可预测无进展生存期(PFS)的改善。[2]此次FDA的批准决定,是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领域中首次基于MRD阴性CR数据作出的批准。

"此次FDA对于iberdomide的批准,标志着这一类备受期待的全新品类正式进入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领域,有望为患者带来切实的临床获益。"EXCALIBER-RRMM研究主要研究者、埃默里大学温希普癌症研究所首席医学官Sagar Lonial博士表示,"在成熟的三联治疗模式下,基于CELMoD药物的联合方案展现出了强劲疗效,有望成为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的新基石。"

IberDd方案的安全性特征与预期一致,7.8%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止IberDd方案治疗。[1]接受IberDd方案治疗的患者中,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感染的发生率分别为90.2%和78.9%,但因此中止治疗的比率较低(分别为1%和1.5%)。[1]IberDd组和DVd组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分别为:上呼吸道感染(54%和52%)、乏力(36%和33%)、肌肉骨骼疼痛(35%和33%)、肺炎(34%和17%)、腹泻(33%和36%)、运动功能障碍(26%和17%)、皮疹(26%和15%)、睡眠障碍(25%和28%)、低丙种球蛋白血症(24%和12%)、新冠病毒感染(23%和16%)以及便秘(20%和22%)。发生率≥2%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肺炎(26%)、上呼吸道感染(6.4%)、第二原发恶性肿瘤(5.9%)、中性粒细胞减少症(4.9%)、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9%)、新冠病毒感染(4.4%)及脓毒症(2.9%)。[1]

"不仅活得长,更要活得好,这是每一位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目标。"国际骨髓瘤基金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Heather Cooper Ortner 表示,"正因如此,让患者用得上有效的治疗方案至关重要——尤其是在社区这一骨髓瘤诊疗的主要阵地。这次获批迈出了重要一步,为首次复发的患者拓宽了治疗选择。每多一个选择,患者和医疗团队就多一分应对疾病变化的底气,也多一份对未来的希望。"

基于EXCALIBER-RRMM研究中任意时间达到MRD阴性CR的数据,iberdomide获得了突破性疗法认定及加速批准。此次审评在FDA的Orbis计划下进行,这使得其他多个国家的监管机构能够同时开展审评。

Iberdomide是首个获得FDA批准的CELMoD药物,与此同时,另一个在研CELMoD药物mezigdomide与卡非佐米及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方案的新药申请也已获得FDA受理,按美国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案(PDUFA),目标审批日期为2027年5月13日。

为帮助患者顺利使用包括iberdomide在内的治疗药物,百时美施贵宝设立了多个项目,并整合相关资源,全方位支持患者及照护者的需求。

说明:
本资料中涉及的信息仅供参考,请遵从医生或其他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意见或指导。
Iberdomide尚未在中国获批。
Mezigdomide 尚未在任何国家获批,亦未在中国获批。

参考文献

  1. ZENBEXUS Prescribing Information. ZENBEXUS U.S. Product Information. August 2026. Princeton, N.J.: Bristol Myers Squibb Company.

  2. Lonial S, Dimopoulos MA, Berdeja JG, et al. EXCALIBER-RRMM: a phase III trial of iberdomide, daratumumab, and dexamethasone in relapsed/refractory multiple myeloma. Future Oncol. 2025;21(14):1761-1769. doi:10.1080/14796694.2025.2501920

  3. Szalat RE, Anderson KC, Munshi NC. Role of minimal residual disease assessment in multiple myeloma. Haematologica. 2024;109(7):2049-2059. doi:10.3324/haematol.2023.284662.

消息来源:百时美施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