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诺医药获PIC/S GMP证书 加速依苏帕格鲁肽α全球化出海进程

上海2026年8月4日 /美通社/ — 银诺医药(HK.2591),一家专注于代谢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的生物医药企业宣布,公司位于苏州的依苏帕格鲁肽α生产基地已正式通过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依据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开展的符合性检查,并收到ANVISA颁发的GMP证书。 

这是银诺医药质量体系获得国际监管认可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生产基地已达到PIC/S GMP国际标准,将进一步加快依苏帕格鲁肽α在巴西及其他认可PIC/S GMP体系的新兴市场开展注册申报、市场准入和商业化合作,为产品国际化提供重要质量保障。以巴西为重要战略支点,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南美及其他PIC/S成员国市场,为后续依苏帕格鲁肽α的全球开发及海外注册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提升银诺医药的全球化布局能力。

巴西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也是全球糖尿病疾病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国际糖尿病联盟(IDF)数据显示,巴西约有1660万成年人患糖尿病,位居全球前列;与此同时,巴西成年人超重率超过60%、肥胖率约26%,对创新代谢治疗药物需求持续增长[1]。随着当地医疗保健体系的不断完善,为世界各国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巴西医疗市场提供了机会。IQVIA报告显示,2023年巴西医药市场规模达356亿美元,占全球2.2%,是银诺医药落实海外商业化战略的重点市场之一。

依苏帕格鲁肽α是银诺医药自主研发的人源超长效GLP-1受体激动剂,目前已在中国内地及澳门获批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治疗,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SUPER系列关键临床研究显示,依苏帕格鲁肽α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表现出显著降糖疗效。每周一次3 mg治疗24周后,未接受降糖药物治疗患者HbA1c较基线平均下降约2.2%,二甲双胍治疗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患者HbA1c平均下降约1.8%,同时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观察到胰岛β细胞功能改善相关信号。

依苏帕格鲁肽α在体重管理领域的临床价值也持续得到验证。中国ENLIGHT IIb期临床研究显示,20 mg每周一次(Q1W)连续治疗18周后,受试者平均体重下降10.6%,腰围减少约8.9cm;20 mg每两周一次(Q2W)组平均减重9.7%,并观察到脂肪量、肝脏脂肪含量及肌脂比等身体成分指标改善。目前,公司正在澳大利亚开展肥胖适应症Ⅱ期临床试验,探索每月一次(Q4W)给药方案,为产品未来全球注册和商业化持续积累循证医学证据;2026年6月,依苏帕格鲁肽α青少年肥胖症Ib期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于7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标志着该研究正式进入临床实施阶段。

银诺医药创始人、董事长及CEO王庆华教授表示:"本次获得PIC/S GMP体系认可,是公司国际化质量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将助力依苏帕格鲁肽α加速布局中国香港、东南亚、拉丁美洲等认可PIC/S标准的新兴市场。未来,银诺医药将继续坚持国际化质量标准,依托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持续推进依苏帕格鲁肽α在糖尿病、肥胖等代谢疾病领域的全球开发,让中国原创创新成果惠及更多全球患者。"

参考文献:

1、《2024年慢性病风险和保护因素电话调查监测系统(Vigitel)》

消息来源:银诺医药

康宁杰瑞与Pathos就TROP2/HER3双抗ADC JSKN016达成授权合作

苏州2026年8月4日 /美通社/ — 康宁杰瑞生物制药(股票代码:9966.HK)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杰瑞"或"公司")与Pathos AI, Inc.(以下简称"Pathos")就康宁杰瑞自主研发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 FIC)新药TROP2/HER3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ADC)JSKN016达成授权许可协议。

根据许可协议,康宁杰瑞授予Pathos在全球(不包括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研究、开发、制造及商业化JSKN016的独家许可,许可协议项下的相关开发与商业化费用由Pathos自行承担。康宁杰瑞保留JSKN016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开发、制造及商业化的完整专有权利。

根据协议条款,康宁杰瑞有权收取不可退还首付款1.25亿美元及基于若干开发及商业化进展的里程碑付款,总额最高共计20.93亿美元,以及按许可地区内年度净销售总额的高个位数至低双位数百分比特许权使用费。

作为本次授权合作的一部分,康宁杰瑞获得Pathos授予的一份认股权证,有权认购Pathos的优先股股份,认购总价为6,250万美元(可根据整体交易条款予以调整)。康宁杰瑞对是否行使该认股权证拥有完全酌情权。如公司选择行使,相关投资协议及文件将另行签署并予以披露。

JSKN016是康宁杰瑞利用单域抗体、双抗及糖基定点偶联平台自主研发的靶向TROP2/HER3双抗ADC。该药物通过糖基定点偶联获得DAR4的均一结构,实现高稳定性与低脱靶毒性。在作用机制上一方面可以精准结合肿瘤细胞表面受体,阻断致癌信号通路;另一方面定点释放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高效杀伤肿瘤。JSKN016已在多种实体瘤中展现出良好的抗肿瘤活性和安全性,目前已开展JSKN016单药和联合疗法治疗肺癌、乳腺癌等的多项Ⅱ期临床研究,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

康宁杰瑞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徐霆博士表示:"JSKN016是我们新一代双抗ADC平台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我们很高兴与Pathos携手合作。借助Pathos在人工智能驱动精准开发领域的领先能力,我们坚信此次合作将加速JSKN016的全球临床开发进程,为更多实体瘤患者带来潜在的突破性疗法。此次合作也充分体现了我们致力于为全球患者提供差异化创新疗法的共同愿景。"

Pathos首席执行官Iker Huerga表示:"JSKN016作为新一代双抗ADC产品,展现出解决多种实体瘤中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巨大潜力。我们非常期待能与康宁杰瑞携手推进其开发。此次合作充分体现了我们为患者带来差异化治疗方案的共同承诺。"

消息来源:康宁杰瑞生物制药

英卓凡®正式在华上市,联合英飞凡®为晚期肝癌患者点亮长生存新希望

上海2026年8月4日 /美通社/ — 今日,阿斯利康宣布创新药物英卓凡®(英文商品名:Imjudo®,中文通用名:曲麦利尤单抗)正式在中国上市。今年4月,基于全球III期HIMALAYA研究及中国队列的积极结果,曲麦利尤单抗联合英飞凡®(中文通用名:度伐利尤单抗)在中国获批,用于晚期或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HC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此次曲麦利尤单抗正式上市,标志着这款拥有全球长期生存随访数据的创新疗法从临床研究步入临床应用,助力中国晚期肝癌患者向长期生存的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肝细胞癌(HCC)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疾病负担沉重。据统计,2022年国内HCC死亡病例近32万例,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均位列恶性肿瘤第二位[1]。由于起病隐匿、早期症状不典型,多数患者确诊时已进展至中晚期,错失手术机会[2]。过往一线治疗方案存在疗效局限、耐受性不足等瓶颈,患者长期生存获益有限,临床存在巨大的未满足治疗需求[3]

此次上市的曲麦利尤单抗是首个且唯一*获批的IgG2亚型CTLA-4单抗,其IgG2结构有助于提升治疗安全性,并可重塑髓系细胞、改善肿瘤免疫微环境[4],[5],[6]。该药联合度伐利尤单抗组成STRIDE双免疫联合方案(俗称"雷管方案"),是目前全球唯一**拥有6年完整随访生存数据的晚期肝癌一线治疗方案。全球III期HIMALAYA研究显示,STRIDE双免疫联合方案展现出免疫治疗特有的长期生存拖尾效应,全球人群6年总生存率达17.1%[7],中国队列3年总生存率达40.6%[8],且在安全性方面,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与此同时,STRIDE双免疫联合方案采用"单次启动、长效维持"的创新治疗模式,仅需输注一次曲麦利尤单抗完成免疫激活,后续由度伐利尤单抗每4周一次规律维持治疗,减少了患者反复入院、频繁输液的治疗负担,更方便患者长期坚持治疗。

浙江钱塘高等研究院钱塘学者兼临床医学研究所所长、HIMALAYA研究中国牵头研究者秦叔逵教授表示:"我国肝癌人群多伴乙肝感染,患者普遍存在免疫抑制较重、肝功能储备有限的特点,临床上对一线治疗方案提出了兼顾疗效、生活质量、疾病控制与远期获益的综合要求。STRIDE方案作为晚期或不可切除肝细胞癌一线治疗中唯一**拥有5年及以上长期生存随访数据支持的双免联合治疗方案,推动治疗理念从单纯延长生存时间,迈向追求长期免疫控制,乃至潜在临床治愈的全新阶段。随着曲麦利尤单抗的正式上市,其临床研究所积累的长期生存证据将有望进一步转化为临床实践,帮助更多中国晚期或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获得创新双免疫治疗带来的潜在获益。"

阿斯利康中国肿瘤业务总经理关冬梅表示:"肝癌是我国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挑战之一,提升肝癌患者的长期生存水平,是助力实现'健康中国 2030'癌症防治目标的重要一环。阿斯利康深耕消化道肿瘤领域,始终以中国患者需求为核心,持续引进全球领先的创新治疗方案。曲麦利尤单抗在华正式上市,是我们深耕肝癌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为中国晚期肝癌患者带来治疗及长期生存获益的新选择。未来,我们将持续依托全球研发实力与本土深耕经验,探索双免疫疗法的更多可能,携手中国专家和行业各方推动创新疗法的广泛可及,助力提升我国肝癌整体诊疗与生存水平,惠及更广泛的中国肿瘤患者。"

声明:本文涉及未在中国获批的产品或适应症,阿斯利康不推荐任何未被批准的药品使用。

*截至2026年8月3日是唯一

**截至2026年8月3日,关键词"肝细胞癌","免疫治疗"在pubmed数据库2021-2026搜索RCT研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 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 [J] . 中华肝脏病杂志, 2024, 32(7) : 581-630. DOI: 10.3760/cma.j.cn501113-20240611-00290.

[2]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肝脏肿瘤学分会,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等.肝细胞癌新辅助及转化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J].肝癌电子杂志, 2023, 10(4):1-14.

[3] Llovet JM, Ricci S, Mazzaferro V, et al. Sorafenib in advanced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N Engl J Med. 2008;359(4):378-390.

[4]Salfeld J G. Isotype selection in antibody engineering[J]. Nature Biotechnology, 2007, 25(12): 1369-1372.

[5] Tarhini A A, Kirkwood J M. Drug evaluation: Tremelimumab, a fully human monoclonal IgG2 antibody against CTLA4 for the potential treatment of cancer[J]. Current Opinion in Molecular Therapeutics, 2007, 9(5): 505-514.

[6] Yofe, Itay, Tomer Landsberger, Ariel Yalin, et al. 2022. "Anti-CTLA-4 Antibodies Drive Myeloid Activation and Reprogram the Tumor Microenvironment through FcγR Engagement and Type I Interferon Signaling." Nature Cancer 3: 1336–1350.

[7] Bruno Sangro, Shukui Qin, Robin K. Kelley, et al. Pooled efficacy and safety outcomes with tremelimumab plus durvalumab in participants with unresectable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from the combined China extension and global cohorts in the Phase 3 HIMALAYA study. 2025 ESMO.

[8] Qin S, et al. Pooled efficacy and safety outcomes with tremelimumab plus durvalumab in participants with unresectable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from the combined China mainland extension and Hong Kong and Taiwan subgroups in the Phase 3 HIMALAYA study.2025CSCO.

[9]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Liver Cancer Fact Sheet. Available at: https://gco.iarc.who.int/media/globocan/factsheets/cancers/11-liver-and-intrahepatic-bile-ducts-fact-sheet.pdf. Accessed September 2024.

[10] Liu Y, et al. Changes in the Epidemiology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in Asia. Cancers (Basel). 2022;14(18):4473

[11] Sayiner M, et al. Disease Burden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Global Perspective. Digestive Diseases and Sciences. 2019;64: 910-917

[12] Colagrande S, et al. Challenges of advanced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World J Gastroenterol. 2016;22(34):7645-7659.

[1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orld Cancer Fact Sheet. Available

消息来源:阿斯利康

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临床思辨,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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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11 日 19:00‑20:50

云端相聚,聚焦骨质疏松共病管理与骨松骨折病例研讨。

本次会议由陈燕涛教授担任主席,汇聚胡旭民、黄胱曦、汪露通、谢普生等多位业内专家,围绕骨质疏松与心血管疾病共病管理、多例骨松骨折临床病例展开分享交流,带来详实的临床实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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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课费」专家共识发布!是医疗反腐升级,还是瞎胡闹?

本文作者:丁二丫


医生的「讲课费」,也有专家共识了?


上周,一篇名为《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取酬的合规管理专家共识(2026 版)》(以下简称《共识》)登上中文期刊《现代医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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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1


一时间,不少同行奔走相告,称这可能是国内首次针对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行为进行系统规范的行业文件。


但与此同时,也有医生提出疑问:这样一份「专家共识」,真的具备约束力吗?

医生给医生定标准,是裁判也是选手


按照《共识》自己的介绍,该文件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活动的取酬行为,推动学术交流活动健康发展,降低相关廉洁风险。因此,《共识》建立了一套围绕讲课活动申请、审批、费用标准、利益冲突管理等环节的管理体系。


具体来说,《共识》提出:


  • 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合理取酬原则;

  •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审核和备案机制;

  • 讲课费用应参考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不得通过讲课费等形式变相获取不当利益;

  • 医务人员应主动披露相关利益关系。


光看内容,这份《共识》似乎符合当前医疗行业对于学术活动合规管理的基本方向。但如果点开原文仔细学习,就会发现这份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专家共识,严谨程度堪比大学生毕业论文。


首先是制定主体的问题。


我们通常印象中的疾病诊疗专家共识,往往由全国性或地方性学术组织、专业委员会等牵头制定。然而,《共识》排名第一作者的通讯单位显示为「海南远创主动健康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部」,《共识》摘要中也明确该研究院为牵头单位。


根据公开资料,「海南远创主动健康产业发展研究院」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简单来说,它属于社会组织性质的研究机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医学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


尽管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专家共识」只有学术组织才能发布,但如果一份文件希望成为行业参考依据,制定主体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代表性和行业认可度,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


当然,要说它完全代表不了行业,这份《共识》或许也会给自己喊冤。翻到《共识》的最后几页,能看到一个长长的共识参与专家列表,其中不乏全国各地三甲医院的党委书记、纪检办主任的管理人员。


在专家列表的最后,赫然写着「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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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1


表面来看,这似乎符合学术文件的规范要求。但如果去仔细检索这些专家的公开信息,会发现,很多《共识》中所列的书记、主任,同时也是临床医生,不少还是全国赫赫有名的专家。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毛云峰指出,利益冲突并不意味着专家一定存在不当行为,而是指其个人利益可能影响专业判断,因此需要进行充分披露和管理。对于一份有关医务人员「讲课费」的管理文件,制定者也是可能获取「讲课费」的人,利益冲突是客观存在的。


「这明显是一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模式。如果文件中对这种利益冲突没有进行披露,程序上肯定是存在重大瑕疵的。」

专家共识不是法律,但也不能随便碰瓷


《共识》发表后,不少行业账号将其报道为「首个规范医生讲课费管理的专家共识」。但比起宣传中的「重磅」措辞,这份《共识》更像是少数同行「自说自话」的一个建议,实际并没有什么约束力。


这一点,《共识》自己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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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1


毛云峰介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同类型文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层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属于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通常用于提供专业参考;而专家共识一般属于专家群体基于现有证据和实践经验形成的建议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即使是在非法律性文件中,从参考价值来看,专家共识之上通常还有行业标准、临床指南等文件,所以一般很少会参考专家共识。」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医生「讲课费」的一个法律法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领域没有规则可循。


例如,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相关规定,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也对授课教师讲课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而且,这些规定并非停留在纸面上,现实中对于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输送利益的行为,也已有相应的监督执纪实践。


「风正巴渝」就曾公布过这样一则案例。一名区公立医院的科室主任,曾在一年内收到了 30 多笔备注有「讲课费」「咨询费」的转账。经核查组调取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培训内容空泛、科研协作不实,培训时长也存在造假,证明实际上没有开展这些培训的必要。


最终,顾某被认定违规收受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超标准所送礼金 4.8 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相关企业负责人也因以讲课费、咨询费名义变相送礼受到处分。


事实上,如果仔细阅读《共识》中关于讲课费标准的部分,会发现它并没有提出一套新的标准,而是建议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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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1


「如果只是重复已有规定,那么这份共识本身提供的增量有限。」毛云峰表示,「如果其中标准与已有法规制度不一致,那么在实际判断违规行为时,也不会优先参考专家共识。」


「所以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没有什么营养的文件,最多能起到一些提醒或者倡导的作用。」


不过,虽然专家共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随随便便谁来了都发表一个。


一篇规范的专家共识,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利益冲突披露之外,通常还需要包括说明形成方法、证据来源、专家遴选过程等。


例如,国际上较常使用 Delphi 法制定专家共识,通过多轮匿名专家调查,在反馈和修正过程中逐步形成一致性意见,可以减少单个专家意见对最终结果的影响,提高共识形成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重复性。


再看本《共识》的形成方法,概括来说就是靠专家讨论形成意见,就算是叫「专家共识」,大概也是碰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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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1


「这样的一个文件,相比于『专家共识』,可能更像专家建议、管理指引或者操作建议。」毛云峰表示。

专家共识遍地走,别真把大家骗了


其实,「专家共识泛滥」的问题,并非只存在于这一份文件。


近年来,医学领域指南和共识数量快速增长,但制定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


早在 2018 年,BMJ 上就曾刊登一篇分析文章,指出中国临床指南、共识数量逐年增加,但部分文件存在制定方法不规范、证据应用不足、利益冲突处理不足等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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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参考资料 2


今年的一项系统综述回顾了 2014 年至 2018 年发表的 573 篇中国临床实践指南,发现其中只有 10.8% 的指南采用了科学的 GRADE 方法。所有指南的方法学质量总体平均得分为 19.4%,总体上低于 WHO 指南的平均水平。[3]


另一项研究分析了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正式发表于中文医学期刊的 955 篇专家共识文献,发现它们各项质量指标的报告率只有 26.06%,其中「审查和质量保证」报告率更是只有 0.97%。


这意味着,这些专家共识的总体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且普遍缺乏后续的外部审查、更新机制和质量监控流程。[4]


说回到这次的这篇《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取酬的合规管理专家共识(2026 版)》,不管怎么调侃专家共识在循证或监管参考中「没啥地位」,它多少还是顶了一个「专家」的光环,不能说完全唬不住人。


至少,一些 AI 已经煞有介事地把它纳入了自己的参考信源中了。古时候有「三人成虎」的故事,而如今经过 AI 的整理、转述和再传播,这样一个原本只是行业建议的文件,会不会从「专家共识」变成「大家都听说过的权威依据」,恐怕还需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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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己截的


致谢:本文经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毛云峰 专业审核


策划:丁二丫|监制:islay

题图来源:参考资料 1

参考资料:

[1]邹超,徐敢.医务人员参与学术讲课取酬的合规管理专家共识(2026版)[J].现代医院,2026,26(7):1228-1232.

[2]https://www.bmj.com/content/360/bmj.j5158

[3]https://www.jclinepi.com/article/S0895-4356(21)00256-0/fulltext

[4]https://www.sciopen.com/article/10.16510/j.cnki.kjycb.20260311.009

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博学精医,厚德尚道!

学术直播预告|同心同愈,智愈未来

由北京整合医学学会主办线上学术会议即将开播!
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10 日 19:00‑20:50
云端相聚,聚焦骨科临床难点问题研讨。
本次会议由曾岩教授担任主席,特邀刘建恒、孙海波、侯国进多位专家,围绕 PELD 术后复发危险因素及翻修策略、再骨折风险病例分享、股骨非典型骨折的治疗等议题展开专题授课,分享临床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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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新政落地,传统路走不通了?思齐圈定向邀请闭门会,给出两套破局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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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代表登记备案、行为边界与责任追究均被重新划定。管理升级之下,传统营销模式已难以适配,创新势在必行。


方向怎么判?路径怎么选?创新怎么落?这是商务与销售管理层当下亟待回应的三个命题。


为此,思齐圈于思齐圈MMC年会期间特设两场高规格定向闭门会。我们要聊的不是泛泛而谈的概念,而是实打实的解题思路。


【核心权益:参会即赠MMC大会门票】

本次闭门会是MMC年会的前哨战与深度拆解场。凡通过闭门会定向审核的参会嘉宾,将直接获赠思齐圈MMC大会门票(8月26-27日,上海)。实现“闭门深度研讨”与“大会宏观视野”的无缝衔接。


【准入须知:特邀参与,无需注册费】

本次闭门会实行定向邀请制,无需注册费。但为保障交流深度与圈层纯粹性,所有参会者必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发送正式定向邀请函,凭函入场,谢绝空降。每家企业每个部门限报1人。

🎯8月26日专场:基于临床学术创新——创新营销模式专场


聚焦商务与销售管理层当下亟待回应的三个命题:方向怎么判?路径怎么选?创新怎么落?从政策解读与方向指引切入,讨论新政后的创新方向,交流招商与直营两条创新路径的适配方案。


时间:2026年8月26日(周三)13:30-17:00

地点:上海宝华万豪酒店 

面向人群:商务总监、销售总监、合规总监、财务总监

参会名额:现场名额仅限30人(每家企业每个部门不超过1人)

不适合机构及人群:临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类企业


【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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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咨询130 6172 3098 电话/微信
(本专场由Zakk负责,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 8月27日闭门会:基于临床学术创新——创新推广模式专场


推广的锚点,始终是临床真实诉求。本专场先从代表管理新政解读回归临床诉求,再以医生视角拆解临床真实需求与创新推广的对接,最后以实践层面验证创新学术案例的落地。


时间:2026年8月27日(周四)13:30-17:00

地点:上海宝华万豪酒店 

面向人群:医学总监、市场总监

参会名额:现场名额仅限30人(每家企业每个部门不超过1人)

不适合机构及人群:临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类企业


【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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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咨询:Frank 131 6291 9741 电话/微信
(本专场由Frank负责,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这场闭门会的核心是“精准”和“实战”,我们只邀请真正在一线思考破局的决策者。如果你或你的团队正面临新政落地后的转型阵痛,这或许是一次难得的、能与同行深度交流、获取实操方案的机会。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期待与你在上海宝华万豪酒店相见,共议前行之策。



敬请期待

第十一届「MMC医学市场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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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博学审问,明辨笃行!

学术直播预告|同心同愈,智愈未来

由北京整合医学学会主办线上学术会议即将开播!

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6 日 19:00‑21:00

线上相聚,聚焦骨科感染、骨质疏松与椎体压缩骨折临床诊疗。

本次会议由杨强教授担任主席,吕扬教授主持,特邀梁勇健、范东伟、郭辰等多位专家,围绕隐匿感染清创后抉择、骨质疏松临床诊疗体会、椎体压缩骨折骨质量改善诊疗思考开展专题分享,并设置全体研讨交流环节,汇聚前沿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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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点|“同心同愈,智愈未来”系列交流会-线上直播,匠心独运,妙手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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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整合医学学会主办线上学术会议即将开播!

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5 日 19:00‑21:30

云端相聚,聚焦骨质疏松相关疾病诊疗实践。

本次会议由滕红林教授担任主席,集结李万里、田乃锋、李永华、金掌等多位临床专家,围绕极高骨折风险患者序贯治疗、骨质疏松与心血管疾病共病管理、疗效监测及多例临床病例展开深度分享,带来丰富学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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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 医药代表新规实施后,首例违法违规案例出现

8月4日,界面新闻注意到,医药代表备案平台显示,李某泽因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被列入违法违规公示。这是医药代表管理新规实施后,平台公开的首个医药代表违法违规案例。

此前在今年5月7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该办法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医药代表新规,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