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药企产品的中国市场推广,继续出现新的变化。


日前,亿帆医药公告称,公司与卫材(苏州)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商业化合作协议,获得抗肿瘤药物海乐卫(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在中国大陆地区进口、销售、经销及推广的独家权益。


海乐卫是一款用于乳腺癌治疗的原研药,2019年在中国获批上市,2021年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医保目录。此次合作涉及该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业化权益,现有信息并未显示药品所有权或上市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



多款外企产品引入本土合作伙伴


海乐卫并非近期唯一出现此类合作的产品。


2026年,礼来与信达生物达成合作,信达生物获得阿贝西利片(唯择)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商业化权益。根据双方披露的分工,礼来继续负责产品生产、供应及持续开发,信达生物负责商业化。


8月,第一三共与信达生物就抗肿瘤药物维复泰(盐酸奎扎替尼片)达成中国大陆独家委托推广协议,由信达生物负责市场推广,第一三共负责临床开发、生产和供应。


在呼吸疾病领域,GSK也与正大天晴开展商业化合作,涉及全再乐、欧乐欣等产品在中国内地的商业化权益。


此外,强生旗下善思达、善妥达、善久达三款长效针剂的中国大陆独家市场推广权,也已交由上药旗下翎耀健康负责。辉瑞与国药控股围绕大扶康开展的合作,则涉及市场推广及相关服务。


这些项目的合作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涉及独家商业化权益,有的侧重委托推广,也有的是更广泛的业务合作。



商业化模式出现更多选择


对于跨国药企而言,将部分产品的市场推广交由本土企业负责,是现有商业化模式之外的一种选择。本土企业则可以借助既有销售网络和专业团队,拓展产品组合。


不过,具体合作的背景和考量,需要结合企业公告及协议内容判断。仅凭商业化权益调整,无法直接推断企业是因为医保降价、销售表现或其他单一因素作出决定。


对承接方而言,获得推广权益也只是合作的开始。后续的医院覆盖、医学推广、供应保障及合规管理,都会影响产品的实际运营。


来源:思齐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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