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中选了,却没能把药送到医院,会有什么后果?
10月26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两家药企因无法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被取消相关药品的中选资格,相关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最长4年不得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涉及的两款药品分别是来曲唑片和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两起事件的原因相同:企业无法按要求供应,经约谈督促后,仍然无法满足医院需求。
一款药品,4年不能参与国采
先来看来曲唑片。
这款药属于第1—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公告显示,该产品的申报企业表示无法供应。经相关部门约谈督促,仍无法满足医疗机构需求。
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明确指出,相关企业在接续采购执行以来一直未进行配送供应。
最终,该产品被取消中选资格,相关生产企业及申报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
从2026年10月26日至2030年10月25日,相关企业不得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至于原本分配给这款药的约定采购量,后续由相关医疗机构在该品种其他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供应企业。
另一款药断供,处理期限为2年
另一款涉及的药品是钆特酸葡胺注射液,属于第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产品。
公告显示,该产品的申报企业表示无法继续供应。经约谈督促,仍然无法满足医疗机构需求。
最终,该产品同样被取消中选资格,相关生产企业及申报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
不过,两起事件的处理期限并不一样。
公告提到,考虑到这家企业此前履约情况较好,且存在一定不可抗因素,相关企业被取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申报资格的期限为2年,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8年10月25日。
后续供应方面,该产品主供地区将启动替补程序,由备供企业接替主供企业的位置,并按照备供企业自身的中选价格供应。
一款由医院重新选择其他中选企业供货,另一款由备供企业接替。两种安排,都是为了尽量减少原供应企业退出对医院用药的影响。
中选之后,供不上货也不行
对于药企来说,集采报价只是第一步,中选之后能不能持续供货,同样重要。
这次两家企业遇到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一家在接续采购执行期间未进行配送供应,另一家此前履约情况较好,但后来表示无法继续供货。最终,两家企业都失去了相关产品的中选资格。
区别在于,采购办对两家企业作出了不同期限的资格限制。
对于药企而言,集采中选后,如果供应出现问题,影响可能不只是当前产品的采购份额,还可能涉及企业后续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资格。
对医药人来说,这也是集采执行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价格报得下来是一回事,药品能不能按约定送到医院,是另一回事。
中选之后,考验才真正开始。
来源:思齐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