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无论是单位集体决定,还是由实控人、主管人员决定,只要行贿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就以单位行贿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将个人行贿和公司“切割”的路彻底堵死,引发行业地震。
近日,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行贿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山东中科翰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振峰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问题:
2019年9月至2025年3月,赵振峰为提高其公司在临沂市某医院的基因检测业务量,安排公司业务员按照基因检测业务收费额的固定比例,以基因检测业务提成名义向该医院9名医务人员(另案处理)行贿。
2025年12月,赵振峰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赵振峰担任山东中科翰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和医疗服务等。在山东齐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康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山东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博康生物工程(山东)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担任高管职务。直接控股7家企业,包括山东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76%)、山东省康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控股60%)等。
山东翰康医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细胞研发+基因诊断+临床试验+单采预筛”为主营业务,四轮驱动发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战略新兴技术产业的代表,是国家大力倡导的精准医学产业中的典型代表。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在美国克利夫兰医学中心、美国纽约西奈山肝病研究中心和临沂大学转化医学中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公司紧扣精准医学发展,建立健全精准预防、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的完善经营体系,以各项临床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行业需求提供先进、系统的生物技术服务,用科技改善人类健康,并努力成为区域内推动生物技术产业向相关领域转化的领军企业。
来源:易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