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的合规边界,仍在进一步明确。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让老百姓得实惠、我们党得民心丨多措并举守好群众“看病钱”》,介绍重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经验。


文章再次提到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明确指出,集采着力从机制上切断药品、耗材流通过程中的“以药养医”“以耗养医”灰色利益链,破解“带金销售”问题。


但这篇文章更值得医药行业关注的,是其将集采、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耗材采购以及行业合规放在了同一监管体系下。



医药代表,今年监管重点持续增加


2026年5月,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新规明确,医药代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传递医学、药学信息,协助其合理使用药品,并收集、反馈临床使用信息。


同时,医药代表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从今年的监管动作来看,医药代表“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正在变得更加具体。



一起集采事件,给行业敲响警钟


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曾公开通报一起与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有关的事件。


某进口原研药企业提交所谓“31家医院78名医生联署的专家建议函”,试图影响集采定品。


经核查,80%以上签名不真实,其中涉及企业销售人员冒签、挪用签名图片、虚构人物等情况;部分医生签名则是销售人员以“售后回访”“调研问卷”等名义诱导取得。


国家医保局随后明确提醒医药企业,不得以违法违规方式干扰集采工作,同时提醒医生、药师、护士等人员,签署由企业起草的涉企涉药声明文件或意见书时,应审慎核实内容。


这起事件中,涉及的并不只是企业层面的集采合规,也涉及企业人员与临床专家之间的信息沟通方式。


对于医药代表而言,学术推广、专家沟通、调研访谈等日常工作场景,合规边界正在被进一步细化。



监管也在从“销售行为”向采购全流程延伸


今年6月发布的《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扩大品种覆盖面,同时加强药品耗材价格治理。


文件还提出,重点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领域,整治采购环节违规干预、拆分项目、量身定标等问题,并依法打击商业贿赂。


与此同时,医保基金监管正在继续向药品采购、价格和临床使用等环节延伸。


9月,国家医保局公开一起医疗机构涉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并表示将持续优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加大定向飞检力度,进一步挤压“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


今年7月开标的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则覆盖65种药品、4.5万家医药机构,327家企业的521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截至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累计覆盖555种药品。


从医药代表管理,到集采、价格治理,再到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监管正在进一步衔接。


医药代表如何在明确的合规框架下开展学术推广、医学沟通和临床信息反馈,将成为日常工作的核心要求。


而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合规管理也正在从单纯约束一线人员,进一步延伸至集采沟通、专家合作、市场推广以及药品采购等更多环节。监管将无处不在。


来源:思齐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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