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四川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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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12月2日,网络上出现关于“四川射洪一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的相关信息,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射洪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工作组,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聘工作公正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复核。


射洪市人社局称,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心与监督,我们将始终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据此前报道,有网友近日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留言求助称,其考事业编制时,虽然医疗岗位综合成绩位列第一名,但政审却被射洪市卫健局以“学历套读”“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为由,判定违规,口头通报考察结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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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份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加盖有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红色印章的证明材料给出了相反的结论,称“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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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政四川”上,该网友公布其毕业证书,以及上述校方、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证明称,她于2019年1月获得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此前,2018年7月,她获得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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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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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提供的证明

上述网友在留言中称,她于2015年8月-2018年6月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就读中专;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次年,2016年3月-2019年1月期间,就读成人大专。


“在报考本次医疗编制时,我均如实提交学历材料,在笔试及面试环节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该网友表示,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此为“学历套读”属于违规,以口头解释政审不合格,并未出具任何正式文件、未明确指出其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她表示,在2016年及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基于中专在读报考成人大专的情况是国家教育政策允许的,入学和毕业程序均符合当时的规定。那么,“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取得的学信网可查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现事业单位招考中是否应被承认为有效学历?”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表示,经射洪市卫生健康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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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上半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在聘用考察阶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对考生情况了解得更加详细、更加全面,在聘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况,可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2025年上半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在考察结论出来后,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对考察结果和理由进行了告知。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而该网友在报考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12月1日,该网友对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上述回复评价称,“不满意”。


该网友还质疑道,2014年四川教育考试网成人高考招生中也有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那请解释为何2014年招生简章与2015年招生简章招生条件一致,为何认定2014年合格而2015年却不合格。


她还提到,招生简章中特别提醒“尤其是不具备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并非不能报考。


来源:问政四川、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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