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要抓,苍蝇也要打!近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一文,将医疗“微腐败”推到了风口浪尖。

文章指出,“微腐败”涉及医疗等各领域,仍然呈现量多面广典型特征,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必须坚定决心,保持政治定力,纵深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用铁拳头惩治‘微腐败’。”

中纪委发文,严查医疗“微腐败”!

医疗“微腐败”涉及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从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到医疗服务收费,无不渗透着腐败的影子。根据中纪委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医疗“微腐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药品采购中的回扣与贿赂

在药品采购环节,医药企业为了获取市场份额,往往通过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方式,达成销售目的。例如,某医药企业销售代表通过向医院药剂科主任行贿,成功将自家药品纳入医院采购目录,并承诺按销售量给予回扣。这种行为推高了药品价格,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医疗设备采购中的暗箱操作

在医疗设备采购中,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通过“定制式”招标、统方等方式,为特定供应商谋取利益。例如,某医院院长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擅自更改招标参数,使得某供应商的设备“量身定制”般符合招标要求,最终成功中标。医院院长则从中收取巨额贿赂。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利益,也影响了医疗设备的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医疗服务收费中的违规操作

在医疗服务收费环节,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通过虚增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谋取私利。例如,某医院医生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擅自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导致患者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医生则从中收取回扣和提成。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破坏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

中纪委发文,严查医疗“微腐败”!

医疗“微腐败”现象频发,其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医疗机构中,一些关键岗位如药剂科主任、设备科科长等,拥有较大的权力。然而,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这些岗位往往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医药企业为了获取市场份额,往往通过向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行贿的方式,达成销售目的。

医疗领域资金链条长、资源富集,腐败风险点多。医药企业为了获取市场份额,不惜重金行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而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则难以抵挡金钱的诱惑,将职业道德抛诸脑后,走上腐败之路。

医疗反腐工作任重道远,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中,已明确要求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可见,在当前反腐败力度加大的背景下,医药行业整体的运营模式势必将迎来深刻转变,市场整合度亦将相应增强。

来源:思齐俱乐部

作者:李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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