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5省更新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医药代表监管收紧。


医药全领域反商业贿赂指引
8类行为被点名

7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局发布《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医药合规指引》,文末附全文),分六章、三十二条引导医药企业合规发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包括重庆在内,今年至少已有福建、山西、湖北、河南等5省发布了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相比于其它省份,重庆的《医药合规指引》覆盖医药全领域,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供应商、渠道商、中间商、外包商以及代理人等的第三方。
医药反商业贿赂指引发布!点名8类行为
重庆的《医药合规指引》分为总则、合规管理组织、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制度建设、合规运行保障、附则六方面,其中,合规风险管理部分点名8类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并向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明确风险管控重点:

(一)假借销售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报销相关费用,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代理商(供应商)选择、支付频次、直接或间接向相关个人支付、支付是否与销量挂钩、财务记账科目是否正确等方面审查销售等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报项目、虚增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

(二)假借支付佣金,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佣金收受者的身份、与交易双方的关系、金额是否与服务相匹配、佣金约定与支付的时间、佣金是否如实入账等方面审查佣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三)假借开展学术活动、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活动地址选择、活动议程安排、参与人员身份、经费支出项目、活动开展频次等方面审查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四)通过赠送礼品、安排旅游、餐饮或者娱乐性活动等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礼品或相关活动项目的内容和价值、赠送对象、赠送时间、赠送频次等方面审查礼品赠送及相关活动安排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五)通过赞助或者捐赠的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赞助捐赠目的、对象、流程、是否与商业销售挂钩、是否具有排他性等方面审查赞助捐赠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六)假借场地租借,将出租出借收益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活动挂钩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场地位置、场地租金、场地用途、租借期限、租借模式、是否与相关医疗业务挂钩等方面审查场地租借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七)医药企业为了获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会,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合作方式、人员构成、费用是否真实合理等方面审查业务合作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八)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违规开具处方,收取医药企业回扣或不当利益的行为。

风险管控过程中重点关注因素:从用药选择、用药数量、违规统方、用药规格、处方与个人利益是否挂钩等方面审查处方开具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除上述行为外,《医药合规指引》提出还应当密切关注以义诊、咨询等名义开展的各项活动,审查这些活动是否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产品的销售挂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

各地医药代表监管收紧

此前,赛柏蓝在对近十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梳理中发现,2014年至2016年,文件未对医药代表直接点名;2017年至2019年,医药代表监管问题连续三年被提及;2020年《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此后三年的纠风文件均未直接提及医药代表;2023年,医药代表时隔三年出现在纠风文件中。

在今年5月由14部门联合发布的《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医药代表再次被点名。

最新纠风文件要求“强化准入标准及行为指引,不断完善医药代表管理,构建医疗器械购销领域防范商业贿赂的系统监管体系”,以及“加强对医药代表等的管理,尤其是重点法律法规制度、医保政策的宣贯讲解”等。

国家层面要求发布的同时,各省市监管部门也有行动相继展开。

7月12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管局公布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举报方式,计划在7月至12月展开整治,举报对象覆盖其辖区内各级各类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等。

此轮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其中三项都与商业贿赂直接相关,包括在医药企业流通环节虚构业务等违规套取资金,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回扣、商业贿赂;医药企业或医药代表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

医药反商业贿赂指引发布!点名8类行为
今年5月,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了《江西省医药代表从业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分五章提出24条内容。

在医药代表进院拜访方面,江西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建立接待管理制度。

目前,多数省份在医药代表进院方面以“两有”“三有”为主,相比之下,上海今年4月更新的《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要求更加严格——细则中明确,医疗机构接待医药代表应当符合 “三定四有”,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有监控”的要求。

新增进院要求也意味着上海率先对医药代表监管进行了升级。

医药反商业贿赂指引发布!点名8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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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柏蓝
作者:陈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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