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2月21日消息,据信用中国,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健康大药房”)于近日新增一项行政处罚,因其发布的产品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被罚款45万元。
处罚内容显示,2021年11月17日至2023年9月12日,根据举报线索,阿里健康大药房发布的产品广告内容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为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阿里健康大药房在天猫平台“阿里健康大药房”发布的“黄金搭档萌之虎牌钙铁锌口服液”等保健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广告机关审查;发布的“王老吉胶原蛋白雪莲饮”等普通食品的宣传广告存在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发布的“北京同仁堂牡蛎片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及“白云山眼部护理液”(日用品)的宣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发布的处方药“常药叶酸片(国药准字H32023302)”的宣传广告,发布地点为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
最终,阿里健康大药房被罚款45万元,同时被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